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081Q/2022-23058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紹興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主題分類: | 勞動就業 | 發文字號: |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保障臺灣地區技能人才在紹興就業創業,根據《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紹興聯動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紹自貿聯創辦〔2022〕1號)要求,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中共紹興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制定《關于臺灣地區部分技能證書采認事項的通知》。
二、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國函〔2020〕96號)、《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紹興聯動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紹自貿聯創辦〔2022〕1號)。
三、主要內容
分為適用對象、適用職業范圍、申請要求和相關政策適用事宜四方面的內容。
1、適用對象
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具有臺灣地區技術士等級證書的臺灣地區技能人才。
2、適用職業范圍
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鍋爐操作工、鑄造工、金屬熱處理工、車工、銑工、手工木工、眼鏡定配工、中式面點師、西式面點師、模具工、育嬰員、中式烹調師、西式烹調師、美容師、美發師、汽車維修工20個職業。后續將對目錄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3、申請要求
申請人向所在地區、縣(市)臺辦提出技能證書采認申請,經屬地人力社保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臺辦和市人力社保局認證。經公示無異議的,換發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相關政策適用事宜
臺灣地區技術士等級證書經采認后,可按相應技能等級、條件,參加紹興市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評價,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參加紹興市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等。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 讀 人:張榮社 吳奇昊
聯系電話:0575-815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