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2335/2022-23069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主題分類: | 公路,水運,其他 | 發文字號: |
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全市交通建設項目管理,切實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結合《關于加強交通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管理的通知》(紹市交發〔2022〕64號)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考核管理辦法主要為5方面內容,分別從適用范圍、總體目標、考核程序、考核內容、考核等級及結果應用五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一)適用范圍。明確辦法適用于紹興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總投資3億元以上的公路水運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考核。其他項目的項目法人由各區、縣(市)交通運輸局參照本辦法進行考核。
(二)總體目標。明確了考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考核壓實項目法人的全面管理責任,提高項目法人履職能力,不斷提升全市交通建設項目管理水平。
(三)考核程序。明確了通過制定考核計劃、組織開展檢查、項目法人自評、縣級部門初審、市級部門審核的程序進行考核。
(四)考核內容。明確了考核實行量化賦分制,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機構設置;管理制度;建設程序;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和資金管理;標化工地、環保和文明施工;工程進度;民工工資;信用動態管理等;以上每項分數扣完為止。
(五)考核等級及結果應用。明確了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分別是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含80分)、一般(70-80分,含70分)、較差(60-70分,含60分)和不合格(低于60分)。對于項目法人有多個考核項目時,考核得分按照項目總投資額進行加權平均,對于采用PPP模式實施的項目,考核得分同時作為項目公司和政府方實施機構(或其指定機構)的考核結果。對于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或“代建+監理”實施的項目,考核得分同時作為項目法人和代建單位的考核結果。各區、縣(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市交通運輸局的考核結果,并結合項目法人其他項目的考核情況,對屬地的項目法人進行綜合考核。明確了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及其適用情況。
辦法同時明確了市交通運輸局將公布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優秀的項目法人將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先進評比,考核結果較差和不合格的項目法人應落實整改。同時,考核結果將抄送屬地政府、項目法人的上級主管部門、單位,作為項目法人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參考依據。
三、實施時間
本《紹興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紹興市交通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解讀人:馬亦忠,王暉;聯系電話:0575-88262282。